结直肠癌放疗要做多少次?
文章摘要
讲师:倪进,安徽省肿瘤医院放疗科主治医师
讲师:倪进,安徽省肿瘤医院放疗科主治医师
很多结直肠癌患者在确定需要放疗后,都会迫切想知道一个问题:放疗要做多少次才能结束?其实,结直肠癌放疗的次数并没有固定标准,它会根据放疗的目的、肿瘤情况、患者身体耐受度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,不同患者的放疗次数可能存在明显差异,关键是在保证治疗效果的同时,最大限度降低对身体的损伤。
放疗目的不同,次数会有明显区别
结直肠癌放疗的目的主要分为术前放疗、术后放疗和姑息性放疗,不同目的对应的放疗次数差异较大。如果是术前放疗,目的是缩小肿瘤、降低手术难度,通常会安排相对密集的放疗方案,让放射线在较短时间内发挥作用,为后续手术争取时机;如果是术后放疗,主要是为了清除残留癌细胞、降低复发风险,放疗次数会根据手术情况和肿瘤分期调整,一般会比术前放疗更平缓,给身体足够的适应时间;而姑息性放疗以缓解症状(如疼痛、出血)为主要目标,通常会采用较少的放疗次数,在快速缓解不适的同时,避免过度消耗患者身体。
举个例子,有些患者术前放疗是为了让局部晚期肿瘤缩小,可能会在几周内完成一定次数的放疗,确保肿瘤在手术前达到理想的缩小效果;而对于骨转移引发疼痛的患者,姑息性放疗可能只需要几次,就能有效缓解疼痛,不需要长时间多次放疗。所以,先明确放疗目的,是判断放疗次数的重要前提。
肿瘤情况是决定放疗次数的核心因素
肿瘤的具体情况,包括位置、大小、侵犯范围以及是否有转移,都会直接影响放疗次数。如果肿瘤体积较小、位置相对表浅,没有侵犯周围重要器官,可能不需要太多次放疗就能控制病情;但如果肿瘤体积较大、侵犯范围广,或者存在局部淋巴结转移,就需要增加放疗次数,确保放射线能充分覆盖肿瘤及可能存在癌细胞的区域,彻底杀灭癌细胞。
比如,靠近肛门的结直肠癌,由于周围组织敏感,放疗时需要精准控制剂量和范围,放疗次数可能会根据肿瘤与肛门的距离、是否侵犯肛门括约肌等因素调整,既要保证肿瘤得到有效治疗,又要尽量保护肛门功能;而对于已经出现远处转移的患者,针对转移灶的放疗次数,会根据转移灶的大小、数量以及所在器官的耐受度来确定,避免因放疗次数过多损伤正常器官。
患者身体耐受度会影响放疗次数调整
放疗过程中,放射线在杀灭癌细胞的同时,也可能对正常组织造成一定损伤,因此患者的身体耐受度是确定放疗次数时必须考虑的因素。如果患者年龄较大、身体基础疾病较多(如心肺功能不全、糖尿病等),或者在放疗前已经接受过手术、化疗,身体较为虚弱,医生可能会适当减少放疗次数,或延长放疗间隔时间,让身体有足够的时间恢复,避免因放疗次数过多导致严重副作用,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后续治疗。
相反,如果患者年轻、身体状况良好,没有严重基础疾病,对放疗的耐受性较强,医生可能会按照标准方案安排放疗次数,确保治疗效果。在放疗过程中,医生也会密切监测患者的身体反应,如果出现严重副作用(如严重腹泻、皮肤破损、白细胞大幅下降等),会及时调整放疗次数或暂停放疗,待症状缓解后再继续,始终将患者的安全放在首位。
放疗次数并非越多越好,需遵循 “精准原则”
有些患者可能会认为,放疗次数越多,杀灭癌细胞越彻底,治疗效果越好。但实际上,放疗次数并非越多越好,而是要遵循 “精准原则”。放射线的剂量和次数都有严格的医学标准,超过一定范围后,对正常组织的损伤会大幅增加,而治疗效果并不会随之成比例提升,反而可能导致严重并发症,影响患者的恢复和生活质量。
比如,过量放疗可能会导致肠道穿孔、膀胱损伤等严重并发症,这些并发症不仅会让患者承受巨大痛苦,还可能延误后续治疗;同时,过多的放疗次数也会让患者长期处于疲劳、不适的状态,影响营养摄入和身体免疫力,反而不利于病情控制。因此,医生会根据专业的医学指南和患者的具体情况,制定最适合的放疗次数和剂量,在 “有效杀灭癌细胞” 和 “保护正常组织” 之间找到最佳平衡。
放疗期间需遵医嘱,不要随意增减次数
确定放疗次数后,患者需要按照医生的安排定期进行放疗,不要因为感觉身体不适就随意减少次数或暂停放疗,也不要自行要求增加次数。随意减少放疗次数可能导致放疗剂量不足,无法彻底杀灭癌细胞,增加复发风险;而自行增加次数则可能超出身体耐受范围,引发严重副作用。
如果在放疗过程中出现明显不适,应及时与医生沟通,医生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调整放疗方案,比如暂时暂停放疗、减少单次剂量或延长间隔时间,而不是让患者自行决定。常见不适如放射性肠炎(腹痛、腹泻),医生可能会开具黏膜保护剂或止泻药;出现皮肤红肿、瘙痒,会指导使用温和的保湿霜,避免抓挠引发感染。同时,患者也要按时进行复查:放疗期间通常每 2 周做一次血常规,监测白细胞、血小板水平,避免出现严重骨髓抑制;放疗结束后 1-3 个月,需通过 CT、肠镜等检查评估放疗效果,医生会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放疗次数和方案,确保治疗始终处于最佳状态。
比如一位局部晚期结直肠癌患者,术前放疗 10 次时出现严重腹泻,医生暂停放疗 3 天并给予对症治疗,症状缓解后减少单次剂量继续放疗,最终顺利完成疗程,肿瘤明显缩小。
总的来说,结直肠癌放疗次数没有固定答案,需要结合放疗目的(术前放疗多为 10-15 次,术后辅助放疗多为 25-30 次)、肿瘤情况、患者身体耐受度等因素综合确定。患者无需过度纠结次数多少,关键是信任医生的专业判断,积极配合放疗,按时复查,在医生的指导下完成整个放疗疗程。只要方案制定合理,即使放疗次数不多,也能达到理想的治疗效果,为病情控制和康复打下良好基础。
本项目由北京医学检验学会发起,齐鲁制药公益支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