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移性胃癌化疗没效果了怎么办?
文章摘要
讲师:刘宝平,安庆市立医院普外科主治医师
讲师:刘宝平,安庆市立医院普外科主治医师
“化疗两个周期了,复查说病灶没缩小反而大了,是不是没救了?” 转移性胃癌患者老郑拿着复查报告,声音里满是绝望。化疗是转移性胃癌的重要治疗手段,但并非所有患者都能从中获益,部分患者可能出现化疗无效或耐药,此时容易陷入 “治疗无门” 的恐慌。其实,化疗没效果并不意味着 “山穷水尽”,通过重新评估病情、调整治疗方案、尝试替代治疗手段,仍有很多机会控制病情,关键是及时调整思路,积极配合医生寻找新的治疗方向。
第一步:明确 “没效果” 的定义,避免误判
面对 “化疗没效果” 的结论,首先要做的是明确 “没效果” 的具体定义 —— 临床上判断化疗无效有严格标准,并非仅凭 “感觉不适” 或 “病灶未缩小” 就认定无效,避免因误判导致盲目停药或更换方案,错过有效治疗机会。
根据 RECIST 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,化疗无效主要包括两种情况:一是 “疾病进展(PD)”,即治疗后病灶最大径之和增大超过 20%,或出现新的转移灶,这是明确的无效信号;二是 “疾病稳定(SD)但持续时间短”,即病灶未缩小也未明显增大,但维持时间不足 6 个月,且肿瘤标志物持续升高、患者症状加重,提示治疗未达到预期控制效果。而若病灶稳定超过 6 个月,或虽未缩小但症状明显缓解(如疼痛减轻、食欲改善),即使未达到 “部分缓解(PR)”,也属于 “临床获益”,不应认定为 “没效果”。例如,一位转移性胃癌患者化疗后病灶稳定 5 个月,肿瘤标志物轻度升高但无明显症状,医生评估后认为仍可继续原方案,后续病灶稳定至 8 个月,实现了临床获益。因此,判断化疗是否有效,需结合影像学、肿瘤标志物、症状变化综合评估,由专业医生给出结论,避免自行判断。
第二步:全面复查评估,找到 “无效” 原因与病情新变化
明确化疗无效后,需通过全面复查评估,找到可能导致无效的原因(如耐药、方案不匹配),同时明确当前病情变化(如转移范围、身体状态),为后续治疗方案的制定提供精准依据 —— 这是调整治疗策略的关键前提,直接影响后续治疗效果。
复查评估项目主要包括:一是影像学检查,如全身 PET-CT 或增强 CT(MRI),明确当前病灶大小、数量、转移范围,判断是否出现新的转移部位;二是分子检测,如肿瘤组织活检或液体活检(检测循环肿瘤 DNA),分析是否存在耐药基因突变(如 HER2 扩增、MET 扩增、TP53 突变),或新的分子靶点(如 Claudin 18.2、PD-L1 表达),这些信息能帮助选择更精准的后续治疗(如靶向治疗、免疫治疗);三是身体状态评估,如血常规、肝肾功能、体力状态评分(ECOG),判断患者当前是否能耐受新的治疗方案,是否需要先改善身体状态(如纠正贫血、营养支持)。例如,一位转移性胃癌患者化疗无效,复查 PET-CT 发现新增肺部转移灶,液体活检提示 HER2 扩增,后续选择化疗联合抗 HER2 靶向治疗,病情得到有效控制。可见,全面评估不仅能找到无效原因,还能为后续治疗提供新的方向,避免盲目尝试。
第三步:调整治疗方案,从 “化疗” 转向 “多手段联合”
转移性胃癌化疗无效后,治疗思路需从 “单一化疗” 转向 “多手段联合”,根据评估结果选择合适的替代方案,常用的方向包括更换化疗方案、联合靶向治疗、免疫治疗,或选择局部治疗控制症状,具体需结合患者的分子特征、身体状态综合判断。
若患者身体状态良好、无明确分子靶点,可考虑更换化疗方案:选择与原方案无交叉耐药的药物,如原方案含铂类(奥沙利铂、顺铂),可更换为紫杉类(紫杉醇、多西他赛)或伊立替康、雷替曲塞等;若原方案为双药联合,可调整为单药化疗或更换为新的双药组合,降低副作用风险。若检测到明确分子靶点,靶向治疗联合化疗(或单药靶向治疗)是更优选择:如 HER2 阳性患者,可选择抗 HER2 靶向药物(曲妥珠单抗、吡咯替尼)联合化疗;Claudin 18.2 阳性患者,可尝试相应靶向药物;存在抗血管生成相关靶点(如 VEGF 表达),可选择阿帕替尼、安罗替尼等抗血管生成药物联合化疗或单药治疗。若患者符合免疫治疗指征(如 MSI-H/dMMR、EBV+、PD-L1 阳性),免疫治疗(如 PD-1/PD-L1 抑制剂)单药或联合化疗 / 靶向治疗,能为部分患者带来长期获益,尤其适合化疗不耐受或耐药的患者。例如,一位 MSI-H 型转移性胃癌患者化疗无效后,选择 PD-1 抑制剂单药治疗,病灶逐渐缩小,病情稳定超过 1 年。此外,若存在局部症状(如骨转移疼痛、胆道梗阻),可配合局部治疗(如放疗、消融治疗、支架置入),缓解症状的同时,为全身治疗争取时间。
第四步:特殊情况处理,为 “弱势患者” 寻找温和治疗方案
对于身体状态差(如 ECOG 评分 3-4 分)、合并严重基础疾病(如肝肾功能衰竭、急性感染)的转移性胃癌患者,化疗无效后无法耐受强烈的后续治疗,需为其寻找温和的治疗方案,以 “改善生活质量、延长有质量的生存期” 为目标,避免过度治疗加重身体负担。
这类患者的治疗选择主要包括:一是单药靶向治疗或免疫治疗,如身体状态允许,可选择副作用相对温和的靶向药物(如阿帕替尼小剂量起始)或免疫治疗(如 PD-1 抑制剂),这类药物副作用以乏力、高血压、皮疹为主,多数可通过对症处理控制;二是姑息支持治疗,如存在疼痛给予规范止痛治疗(如阿片类药物)、存在营养不良给予肠内 / 肠外营养支持、存在腹水 / 胸腔积液给予穿刺引流,通过改善症状,提高患者生活质量;三是参加临床试验,部分针对晚期、体弱患者的临床试验,会选择温和的新型药物或治疗方案,患者可能在获得治疗机会的同时,得到更细致的医疗监护。例如,一位 80 岁的转移性胃癌患者,化疗无效且体力状态差(ECOG 3 分),医生为其选择小剂量阿帕替尼联合营养支持,患者未出现明显副作用,病情稳定 3 个月,生活质量得到改善。需要注意的是,这类患者的治疗需严格遵循 “获益大于风险” 原则,避免因治疗导致症状加重或身体状态恶化。
第五步:心态调整与长期管理,避免 “绝望式放弃”
转移性胃癌化疗无效后,患者和家属容易陷入绝望,甚至放弃治疗,而心态调整与长期管理同样重要 —— 积极的心态能帮助患者更好地配合治疗,科学的长期管理能及时发现病情变化,为后续治疗争取机会,避免因情绪崩溃错过可能的有效治疗。
患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调整心态:与主治医生充分沟通,了解后续治疗的可行性和预期效果,减少 “未知带来的恐惧”;与其他病友交流,分享治疗经验,明白 “化疗无效并非个例,很多人通过调整方案仍能控制病情”;通过听音乐、冥想、适度活动(如散步)转移注意力,避免过度关注病情负面信息。家属需给予患者充分的情感支持,多陪伴、鼓励患者,帮助患者完成日常护理和复查,同时避免传递焦虑情绪,共同营造积极的治疗氛围。长期管理方面,即使调整治疗方案后,仍需定期复查(如每 2-3 个月一次),密切监测病情变化,若新方案有效,需坚持治疗;若再次出现无效或耐药,及时与医生沟通,寻找新的治疗方向。例如,一位转移性胃癌患者经历两次化疗无效后,一度想放弃治疗,在家人和医生的鼓励下尝试免疫治疗,最终病情稳定,重新找回治疗信心。
总之,转移性胃癌化疗没效果并非 “绝境”,通过明确无效定义、全面评估病情、调整治疗方案(如靶向、免疫、局部治疗),以及科学的心态调整,仍有很多机会控制病情。患者无需因一次无效而放弃,只需与医生密切配合,积极探索新的治疗方向,就能在对抗肿瘤的道路上继续前行,争取更多生存时间和更好的生活质量。
本项目由北京医学检验学会发起,齐鲁制药公益支持